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,房产分割的细则如下:
1. 共同财产分割: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请求分割财产时,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,则需要平均分配,不能私自占用。如果是个人财产,则归个人所有。
2. 房产增值部分:
一方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。
3. 房屋赠与:
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,如果赠与房产未过户,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,离婚时房产仍属于赠与方,不予分割。
4. 父母出资购房:
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予分割。
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5.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具体处理:
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。
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。
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
6. 其他规定: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
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公平合理,同时也考虑了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权益。最近新婚姻法出台,关于房产分割的细则可是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呢!这不,我就来给你详细说说,让你对这事儿有个明白。
以前啊,很多人觉得婚前房产婚后加名,离婚时就能分一半。但新婚姻法来了,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了。新规明确指出,房产分割不再简单对半分,而是要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、过错方、贡献度等因素。
这事儿可不少见。新婚姻法规定,如果房产已加名或协议赠与但未过户,离婚时法院可判决房产归原所有人,并视情况要求补偿。补偿需考量婚姻时长、共同生活、子女养育、过错责任等。
这可真是让人意外。新婚姻法规定,如果房产已经加名,那么离婚时加名的一方就能稳拿50%的份额。而且,如果签了赠与协议,但还没过户,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,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,不予分割。
这事儿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。小张和小李结婚后,小李怀孕期间,小张为了增加孕期的安全感,把小李名字加到了产权证上。结果,两人离婚时,小张却认为房子加了女方名字,但并不是自己主动和自愿的,所以女方无权分割房产。这事儿最后法院怎么判呢?法院认为,房子虽然加了女方名字,但并不是小张主动和自愿的,所以女方无权分割房产。
这可真是让人意外。新婚姻法规定,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,如果未进行出资,那么在离婚之际将不能对房产予以分割。也就是说,嫁得好”已然不再是往昔的情形!
这事儿可不少见。新婚姻法规定,如果房产系由一方父母出资购置,那么离婚之际,房产登记在何人名下已无关紧要,房产依旧归出资父母所有。
这事儿可不少见。新婚姻法规定,不动产是由两方的父母一起出钱买的,而产权登记却只有一方的名字,那么这不动产则需要视为两方父母共有的,依据出钱份额来计算共有份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八、婚前一方购买房屋,婚后共同还贷,离婚后如何分割?
这事儿可不少见。新婚姻法规定,夫妻两人其中一方在婚前签了不动产合同,而且也是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这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细则可真是不少呢!希望这篇文章能让你对这事儿有个明白,避免以后遇到麻烦。